6月4日上午,枣庄学院在市中校区综合楼报告厅召开全校中层以上干部大会,传达省委关于学校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调整决定。山东省委决定,高峰同志任枣庄学院党委委员、书记。省委组织部副部长龚文东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,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、省教育厅党组副书记、副厅长邢顺峰同志宣读省委决定。校党委副书记、校长李文喜同志主持会议。
高峰在讲话中表示,完全拥护、坚决服从省委决定,将在省委、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,与其他班子成员一道,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干部和全校师生,接续奋斗、和衷共济、苦干实干,为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奉献自己的全部心力。一是始终对党忠诚、清醒坚定,使学校成为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的坚强阵地。坚决扛牢管党治党、办学治校主体责任,坚定捍卫“两个确立”、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。二是始终牢记重托、担当作为,奋力推动高质量发展行稳致远。完整、准确、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,持续深化重点领域综合改革,更好适应中国式现代化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,推动学校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。三是始终团结协作、事业至上,带头做维护团结的表率。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“一盘棋”思想,严格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,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,营造团结和谐、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。四是始终严于律己、清正廉洁,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。抓班子、带队伍,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,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、向纵深发展,带头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。
高峰,男,汉族,1967年3月生,德州学院(原德州师范专科学校)中文系1987届校友,省委党校研究生,工程硕士,中共党员。曾任山东省青年管理干部学院副院长,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副院长,2018年1月任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党委副书记。